市民朋友们:
为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检验,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,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改善患者就医体验。我中心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,为广大患者朋友提供更高效、更便捷的医疗服务。
接下来,我们一起了解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小知识吧!
简单来说,就是患者在不同的医疗机构进行的检查检验结果,经由确认后,可以在其他医疗机构得到认可和利用,避免了重复检查,节省了时间和费用,提高了医疗效率。
贵州省对纳入互认的检查、检验项目前标注有“黔HR”标识(标识示例如下图)。


接诊医生对您提供的规范完整检验、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,遵照互认项目、适用范围和互认时效予以认可,减少重复检查。但有时因疾病变化等原因,接诊医生也可能需要重新为您开具检查检验项目,便于诊断和治疗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:
1.患者处于急诊、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;
2.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变化, 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;
3.既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,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;
4.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、疾病诊断不符,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;
5.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;
6.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(如手术、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);
7.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;
8.司法、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;
9.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查的;
10.患者提供检查检验资料不完整的;
11.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。
1.降低医疗费用。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,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。
2.提高医疗效率。避免患者因重复检查检验而延误治疗,节省就医时间。
3.保障医疗质量。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交流,提升医疗服务的同质化水平。
贵阳市公卫中心将持续共同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,切实办好群众身边民生实事。欢迎各位市民朋友的监督与反馈。
中心监督电话:
0851-86777927
0851-86753126